
含有D4和D5化妝品在使用后被水沖洗會危害環境,因為D4是一種PBT及vPvB物質,D5是一種vPvB物質。歐盟委員會認為這種危害應得到整個歐盟的關注。設立0.1%的濃度限制可有效終止添加D4和D5的行為,因為D4和D5在淋洗類化妝品中發揮功效的濃度要遠遠高于這一限值。
歐洲化學名管理局提議限制的化妝品由(EC) No 1223/2009第2(1)(a)條款所規定。而對于與皮膚、頭發或粘膜持續接觸的化妝品,D4和D5會在施用后揮發,殘留的部分在清潔時會被洗去。歐洲化學名管理局提議限制未涉及這些產品,考慮它們不是D4和D5環境危害的主要來源,RAC還未對其對環境的危害進行評估。因此,限制應只限于常規條件下使用的、施用后短時間內用水洗去的淋洗類化妝品,因為這些條件使D4和D5在揮發之前進入水環境。
歐盟委員會基于以上緣由,因此對(EC) No 1907/2006相關內容進行如下修訂。